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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唤文明拆迁 切实保障拆迁各方合法权益

  新华网青海频道西宁04月03日电    拆迁,是一个现代城市发展必不可少的过程。随着建设规模的逐步升级,拆迁规模也不断扩大。拆迁涉及拆迁人和被拆迁人的权益,容易发生一些为了私利而违法违规的行为。为此,政府近年来着力规范拆迁行为,加强管理,切实保障拆迁各方的合法权益,并逐步完善相关制度,让拆迁更加文明,真正做到阳光拆迁

    现场直击:3月28日上午10点左右,盛师傅所在的小院里来了二十多人。他们拿着大锤等工具,二话没说就抡着大锤砸院墙。盛师傅他们赶忙上去制止,这些人说是老板让拆的。住户们都很纳闷:据说这个院子是要拆迁,可住户们还没和开发商签拆迁协议,他们一户也没迁走,凭什么就开始拆了?在住户的劝阻下,二十来个拆迁的人停了下来。

    原来,盛师傅住在原省第二安装公司院内的三层老楼,整个院落位于南绕城快速路南,国际村公寓东。去年,院子北面快速路成了建筑工地,很快,在老三楼前面建起了高层建筑。得知老三楼也在开发范围内,盛师傅和楼上的37家住户都等着和开发商谈拆迁事宜。但是,时至今日,除了开发企业派人来接触了几次住户,他们没拿出什么具体方案。前面的高层主体都基本建好了。正当住户们急着想和开发商坐下来好好谈谈时,拆迁却莫名其妙地开始了。住户们及时制止后,等着开发企业方面的消息。

    不料,下午两点多,拆迁的人又来了。这次,他们还开来了大型施工机械———履带式破碎机。机器轰隆隆地开了进来,他们开始大拆,根本没把住户们的阻止当回事。

    西宁市房产局拆迁办的工作人员闻讯赶来,这些人才停止了拆迁。当天傍晚,拆迁办下发了责令通知,并将通知张贴到院墙上,责令拆迁人立即停止拆迁。住户们这才松了口气。

    谁曾想,3月29日凌晨4点,这里的住户被一阵阵嘈杂声吵醒,醒来的住户们才听出,窗外是破碎机拆墙的声音。听到响声后,有几户刚打开灯准备查看,可一亮灯,家里的窗户就被袭击了:谁家亮着灯,拆迁的人就砸谁家玻璃。大家只好摸着黑等着。大约一个多小时后,有的住户到院子查看,发现院墙基本拆完了。

    这种不讲理的拆迁行为,激起了住户们的怒火,他们拦下了准备撤走的破碎机。

    接到情况后,记者到现场了解情况:拆除的院墙背后,是正在施工的丽锦苑高层住宅。被拦下的破碎机停在工地旁,院墙被砸得满地狼藉,到处散落着砖土,离住宅楼只有两米多的距离。一小片院墙还没倒,上面贴着责令禁止拆迁的通知。

    记者在现场见到了皓宁公司工程部的负责人谢洪龙。谢洪龙说土地是华融公司的,他们公司只负责代建工程,拆迁和皓宁公司无关,他们也不认识那些拆迁的人。

    29日(周末)上午9点,接到住户反映的西宁市信访局和房产局的工作人员及时赶到现场。他们一边了解情况,一边与拆迁人(西宁皓宁房地产公司、青海华融集团公司)联系,但相关企业负责人的电话都打不通。市信访局和房产局的负责人在现场表示,对这种漠视法律法规,强行拆除的行为,政府将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当日上午11点,依然联系不上相关企业的责任人。住户们有些担心,怕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走了,那些人再来拆。

    处理结果:3月31日,西宁市房产局下发了关于吊销青海华融集团、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并西宁皓宁房地产开发公司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决定,决定认为:以上单位在建材巷2号,原二安家属楼实施的“丽锦苑”项目,在未与住户达成协议的情况下,擅自将原二安家属楼范围内的围墙拆除,严重影响了被拆迁住户的居住安全,为此,市房产局于3月28日下发停止拆除的通知。在接到通知后,拆迁人无视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仍然继续违法拆除行为。同时,在3月29日、3月31日上午,市政府通知以上单位负责人到场解决问题时,以上单位置若罔闻,拒不出面解决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现根据《西宁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并从保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维持社会稳定方面出发,决定吊销拆许字[2007]第23号房屋拆迁许可证。即日起以上单位不得做任何拆迁动员及拆除工作,如有违反,视你单位为无证拆迁,将予以处罚。

    政策链接:从小处看,拆迁只关系到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可从大的方面看,拆迁还关系到城市建设和居民的生活环境。政府在严格规范拆迁行为的同时,也应积极提高广大市民对拆迁的正确认识。

    今年,西宁市围绕园区建设、重点道路工程、城市景观改造、危旧房改造等一系列建设规划,将实施220万平方米的拆迁计划。为此,政府要求加强房屋拆迁管理,规范拆迁行为,保证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严格拆迁审批,注重加强对补偿安置方案合法性、合理性的审查;对没有拆迁计划、拆迁安置方案和尾房城市规划的拆迁项目,一律不予发放拆迁许可证;对拆迁资金、被拆迁人安置不落实的拆迁项目,坚决不准实施拆迁。

    省城着力打造“阳光拆迁”:每一个拆迁项目实施单位必须在拆迁现场设立公示牌,公示拆迁许可证、拆迁政策、安置方案、补偿标准、评估结果、安置结果、投诉举报方式等内容。另外,还需要把拆迁政策、拆迁安置方案发放到户,坚持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让被拆迁人充分了解。接受群众的监督,使被拆迁人得到合理的安置。省城还加大了被拆迁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加强对回迁安置房规划布局、户型方案的审核,保证被拆迁人的优先选择权。开发商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不得将户型布局不合理、朝向差、采光少的房屋指定作为被拆迁人的回迁房,不得通过加大住房面积迫使被拆迁人因付不起超面积款而无法回迁。今年还将加快房屋拆迁行政裁决、行政强制执行速度,确保海湖新区、物流园区、丹拉过道等重点建设项目顺利实施。

    《西宁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拆迁房屋的单位,在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第十四条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第十六条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七条规定: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来源:西海都市报 作者:张廷锋)

编辑:李文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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