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青海频道西宁03月21日电 今年3月15日至6月30日,西宁市开展2007年度劳动用工年检工作。西宁市所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适用范围内的用人单位,西宁市级机关及所属部门、事业组织、社会团体、4个工业园区及用工人数在100人以上的用人单位均属此次检查范围。
西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年检中,西宁市的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将以《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的实施为契机,把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情况、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清理拖欠劳动者工资和社会保险扩面等工作进行为主要监察内容,对用人单位逾期不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年检或拒绝年检的,要按《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处罚。用人单位接到年检通知后,尽快到西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支队领取劳动用工年检资料。 (来源:西海都市报 作者:崔振林)
编辑:谭 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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