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青海频道西宁03月14日电 西宁市创建文明城区“七项工程”之三是:实施诚信建设工程,营造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
我市将扎实推进“诚信政府”建设,以打造诚信政府为切入点,全面推进诚信制度建设,大力提升企业诚信,不断增强个人诚信。出台企业、个人信用信息采集、披露管理办法。力争用2—3年的时间,使企业信用评估机制和个人信用诚信体系基本建立。我市还将大力开展创建“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店)活动。进一步加大执法管理力度,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制假售假等各种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同时,我市将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坚决杜绝乱摊派等增加企业负担现象,对公务人员吃、拿、卡、要等违纪行为进行坚决惩处。此外,我市将深化文明行业创建活动,努力提高“窗口”行业、执法部门的服务质量和水平、建立社会服务承诺、行风评议等高效的社会监督和投诉处理机制,坚决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不断提高广大群众对“窗口”服务行业工作的满意率,行业风气满意率达到85%。(来源:西宁晚报 作者:贾晓红)
编辑:陈希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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