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青海频道西宁03月13日电 3月11日,省十一届人大教科文卫工作联系会议在西宁召开。
会上,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春耀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专题辅导报告。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周国健通报了省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教科文卫方面立法项目,并就落实好省级立法项目工作提出要求。与会的省政府法制办公室、教育厅、科技厅、文化厅、卫生厅、新闻出版局、地震局、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有关负责同志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交流了做好地方立法和监督工作的思路。
会上,刘春耀还就重视和加强新时期教科文卫方面的地方立法和监督工作讲了话。他强调,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共同做好教科文卫工作。他说,党的十七大及正在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的亮点是改善民生。这为我们做好教科文卫工作提供了前提和保障。我们要坚持优先发展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事业;要重点加强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和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成覆盖城乡、功能齐全的医疗疾病预防控制和应急医疗救助体系;要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要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要办好世界一流的奥运会;新闻出版、广播电视要为青海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服务;要充分发挥红十字会、文联、科协等社会团体在建设和谐社会中的作用。二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道路。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依法行政,有法可依,就必须加强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工作。立法工作的原则是:要立管用的法、要立关系到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法。政府各部门、公务员要坚持学法、用法、在宪法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施政;要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接受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接受新闻舆论监督,提高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保证政府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三要加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与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的联系,寓支持于监督之中。(来源:青海日报 作者: 毛翠香)
编辑:陈希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