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青海频道西宁08月29日电 西宁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165元提高到178元。从今天开始,全市近3万户、7.3万名低保对象将领到提标后的低保金。
省上决定提高西宁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后,市民政局、市财政局积极协调资金,落实提标后的8月份低保金和补发的7月份低保金共730万元。通过社会化发放的各商业银行加班加点,将低保金及时打入各低保户存折,从今天起,低保户可以凭存折在西宁市各商业银行领取低保金。这次低保提标是国家调整收入分配制度中最先兑现的。
这次在调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同时,离退休人员工资,失业保险待遇和最低工资标准也进行了提高。市民政局要求,各区县要严格按照《青海省城市军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的规定,进一步加大对城市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力度,强化保障对象的审核、审批程序,切实做到符合条件的一个不漏,不符合条件的一个不保,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作者:海军)
编辑:李文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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